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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2013年中国经济体制改革

更新时间:2013/6/4 13:31:34  受关注度:7250 来源: EDP汇编
 

转型·民生·公正·活力

——解读2013年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四大指向

  新华网:深化改革,是中央的部署和全社会的期待。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2013年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如何推进?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徐绍史30日在2013年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强调,今年要围绕推动经济转型深化改革,围绕不断改善民生深化改革,围绕促进社会公正深化改革,围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深化改革

  在围绕推动经济转型深化改革方面,徐绍史要求,以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为核心,加快推进财税、金融、价格、科技等改革,把改革的红利、内需的潜力、创新的活力叠加起来,为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提供体制保障。

  在财税体制改革方面,营改增是重头戏,同时将着眼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更多向民生倾斜,稳步推进消费税、房产税、资源税相关改革;在金融体制改革方面,重点稳步推进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和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逐步放宽准入加快培育中小和民营金融机构;在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方面,逐步建立兼顾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和资源要素节约利用的阶梯价格制度;在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方面,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要围绕老百姓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社会保障和收入分配、社会事业、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城乡统筹发展等领域加快改革,织就覆盖全民的保障基本民生‘安全网’,补上短板,兜住底线。”徐绍史说。

  今年国家将整合城乡基本医保管理职能,整体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做好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制定工作;以食品药品安全标准体系、监测体系、生产流通全过程可追溯体系、市场准入制度、召回制度、诚信体系等为重点,建立覆盖各环节、最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在环境保护方面,实施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强化多污染源综合治理;做好农村产权的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循序渐进推进土地管理制度等一些基础性制度变革,使城乡资源、资产、资本有序流动。

  在公众关心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面,徐绍史指出,今年的重点是落实国务院已出台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并就合理提高劳动报酬、加强国企收入分配调控、整顿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等重点问题,制定出台具体配套意见。各地要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大病救助、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障等制度,“兜住”特困群体的基本生活,坚守网底不破。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不断提高。徐绍史强调,公平正义是发展的活力源泉与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要通过改革构建各类企业平等竞争和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制度环境。

  今年国家将持续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抓紧清理有碍公平竞争的政策法规,切实解决地方保护主义问题,最大程度激发企业投资创业的积极性;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重点推动民间资本切实有效进入金融、能源、铁路、电信等领域,在公平市场准入、扩大开放范围、加强监督管理等各环节下工夫;率先将支线铁路、城际铁路、资源开发性铁路所有权、经营权向社会资本开放。

  “健全保障起点公平的体制机制。”徐绍史强调,针对起点不公平的问题,要深化减贫、教育、就业、创业、社保等方面的改革,在扩大横向流动的同时,增强纵向流动性,切实促进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

  当前中国经济仍然面临下行压力,保持经济平稳增长,政策刺激只能解燃眉之急,深化改革激发活力是长远之策。

  徐绍史要求,今年围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深化改革要以投资项目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和资质资格许可为突破口,抓紧清理、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对于条件成熟,市场、企业和地方已经准备好的事项,要坚决放开,不要犹豫,不能拖延。在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的同时,要做到权力和责任同步下放、调控和监管同步强化。对继续保留的审批事项,要进一步简化手续、优化程序,把审批变成便捷高效的服务。

  “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艰巨性、复杂性前所未有,必须以敢闯的锐气和会闯的睿智,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徐绍史说。

  国家将逐步建立兼顾基本生活和资源节约的阶梯价格制度

  新华网北京5月30日电(记者刘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徐绍史30日表示,为减少资源价格改革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对居民生活用电、用气、用水、用热要区分基本和非基本需求,逐步建立兼顾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和资源要素节约利用的阶梯价格制度。

  “基本生活需求价格保持相对稳定,非基本生活需求价格更多反映市场供求。”徐绍史在2013年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抓住当前物价水平总体稳定的有利时机,积极稳妥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逐步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

  国务院日前批转的《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的前提下,综合考虑资源节约利用和环境保护等因素,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电、用水、用气等阶梯价格制度。

国家将健全保障起点公平的体制机制

  新华网北京5月30日电(记者刘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徐绍史30日表示,要针对起点不公平的问题,深化减贫、教育、就业、创业、社保等方面的改革,在扩大横向流动的同时增强纵向流动性,切实促进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

  “公平正义是发展的活力源泉与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徐绍史在2013年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指出,要通过改革构建各类企业平等竞争和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制度环境。

  一系列保障起点公平的政策措施近来连续出台。在教育公平方面,日前国家决定进一步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让更多勤奋好学的农村孩子看到希望;在就业公平方面,国家要求完善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加强国有企业招聘活动监管,大力营造公平的就业环境。

  徐绍史还要求,持续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证各类市场主体能够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抓紧清理有碍公平竞争的政策法规,为各类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和制度环境,最大程度激发企业投资创业的积极性;重点推动民间资本切实有效进入金融、能源、铁路、电信等领域,在公平市场准入、扩大开放范围等环节下工夫。

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

人民日报: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社会热切期待改革取得新突破。顺应人民愿望,把握时代要求,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意义十分重大。现就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更大的勇气、智慧和韧性,大力推动促进经济转型、民生改善和社会公正的改革,坚决破除妨碍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使改革红利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积极贡献。

  总体要求是,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处理好加强顶层设计与尊重群众首创精神的关系,处理好增量改革与存量优化的关系,处理好改革创新与依法行政的关系,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确保改革顺利有效推进。

  二、大力推进年度重点改革

  2013年改革重点工作是,深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推进财税、金融、投资、价格等领域改革,积极推动民生保障、城镇化和统筹城乡相关改革。

  (一)行政体制改革。

  1.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完成新组建部门“三定”规定制定和相关部门“三定”规定修订工作。组织推进地方行政体制改革,研究制定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意见。(中央编办牵头)

  2.简政放权,下决心减少审批事项。抓紧清理、分批取消和下放投资项目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和资质资格许可等事项,对确需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要简化程序、限时办结相关手续。严格控制新增审批项目。(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法制办等负责)

  3.创新政府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加快出台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推动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出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方案。改革工商登记和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深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财政部、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工商总局、国管局等负责)

  (二)财税体制改革。

  4.完善财政预算制度,推动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体制。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减少、合并一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财政部牵头)

  5.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试点范围。合理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和税率,将部分严重污染环境、过度消耗资源的产品等纳入征税范围。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财政部、税务总局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负责)

  6.将资源税从价计征范围扩大到煤炭等应税品目,清理煤炭开采和销售中的相关收费基金。开展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税务总局、国土资源部等负责)

  7.建立健全覆盖全部国有企业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收益分享制度。落实和完善对成长型、科技型、外向型小微企业的财税支持政策。(财政部、国资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等负责)

  (三)金融体制改革。

  8.稳步推进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逐步扩大存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建立健全市场基准利率体系。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供求在汇率形成中的基础性作用。稳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建立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制度,研究推动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人民银行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负责)

  9.完善场外股权交易市场业务规则体系,扩大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试点范围。健全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政策体系。推进煤炭、铁矿石、原油等大宗商品期货和国债期货市场建设。(证监会、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能源局等负责)

  10.推进制定存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建立健全金融机构经营失败风险补偿和分担机制,形成有效的风险处置和市场退出机制。加快和规范发展民营金融机构和面向小微企业、“三农”的中小金融机构。(人民银行、银监会、财政部等负责)

  (四)投融资体制改革。

  11.抓紧清理有碍公平竞争的政策法规,推动民间资本有效进入金融、能源、铁路、电信等领域。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原则,制定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法制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人民银行、国资委、银监会、能源局等负责)

  12.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建立公益性运输补偿制度、经营性铁路合理定价机制,为社会资本进入铁路领域创造条件。支线铁路、城际铁路、资源开发性铁路所有权、经营权率先向社会资本开放,通过股权置换等形式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既有干线铁路。(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铁路局等负责)

  (五)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

  13.推进电价改革,简化销售电价分类,扩大工商业用电同价实施范围,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和水电、核电上网价格形成机制。推进全国煤炭交易市场体系建设。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逐步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推进大用户直购电和售电侧电力体制改革试点。(发展改革委牵头)

  14.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的前提下,综合考虑资源节约利用和环境保护等因素,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电、用水、用气等阶梯价格制度。(发展改革委牵头)

  (六)基本民生保障制度改革。

  15.整体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整合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职能,逐步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全民医保体系。研究制定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健全保障性住房分配制度,有序推进公租房、廉租房并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中央编办、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负责)

  16.建立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重特大疾病保障和救助等制度,健全并落实社会救助标准与物价涨幅挂钩的机制。整合社会救助资源,逐步形成保障特困群体基本生存权利和人格尊严的长效保底机制。(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等负责)

  17.建立最严格的覆盖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建立健全部门间、区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联动机制。完善食品药品质量标准和安全准入制度。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作用,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机制。建立实施黑名单制度,形成有效的行业自律机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牵头)

  18.建立健全最严格的环境保护监管制度和规范科学的生态补偿制度。建立区域间环境治理联动和合作机制。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制定加强大气、水、农村(土壤)污染防治的综合性政策措施。深入推进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研究建立全国排污权、碳排放交易市场,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制定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研究制定生态补偿条例。(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林业局等负责)

  (七)城镇化和统筹城乡相关改革。

  19.研究制定城镇化发展规划。以增强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吸纳就业、人口集聚功能为重点,开展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优化行政层级和行政区划。实施好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有序推进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一体化,创新城乡社会管理体制。(发展改革委、中央编办、住房城乡建设部、民政部、农业部等负责)

  20.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转移人口情况,分类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统筹推进相关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将基本公共服务逐步覆盖到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公安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教育部、民政部、农业部、法制办等负责)

  21.积极稳妥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投融资体制等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改革,调研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完善地方债务风险控制措施,规范发展债券、股权、信托等投融资方式,健全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项目的政策和相关机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负责)

  22.建立健全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证制度。依法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开展国有林场改革试点。研究提出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探索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国土资源部、发展改革委、农业部、财政部、水利部、林业局等负责)

  三、继续深化已出台的各项改革

  对已经部署并正在推进的各项改革,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切实抓好落实,力求年内取得新的进展。

  (一)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大型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着力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加快解决国有企业办社会负担和历史遗留问题。

  (二)继续深化开放型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金融、物流、教育、科技、医疗、体育等服务业对外开放。完善口岸管理体制,推进通关便利化改革。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完善政策和功能,开展保税工厂改革试点。加快制定并出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方案,推进港澳和内地服务贸易自由化,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外商投资管理体制。积极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建立健全双边、多边和区域投资贸易合作新机制。健全境外投资规划、协调、服务和管理机制,完善风险防控体系。继续深化流通体制改革。

  (三)加快教育、文化、医药卫生等社会事业各项改革。围绕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文化领域政事、政企、政资分开,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优化促进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制度环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公立医院改革,完善社会办医政策,逐步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进事业单位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险制度等改革,加快管办分离和建立法人治理结构。

  (四)加快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扩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先行先试政策试点范围,整合资源实施科技重大专项,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激励政策,加强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发挥科技在经济发展中的支撑作用。

  (五)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贯彻落实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制定出台合理提高劳动报酬、加强国有企业收入分配调控、整顿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等重点配套方案和实施细则。

  四、完善改革协调推进机制

  各地区、各部门要将改革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完成各项改革任务,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认真做好改革方案研究制定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科学制定方案,统筹好改革力度与社会可承受程度,使改革更好地集中民智、体现民意、惠及民生。

  扎实抓好改革方案实施和社会引导工作。牵头部门要明确提出工作方案、时间进度和阶段性目标。参与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主动配合。要注重政策宣传和舆情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改革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积极推进各项改革试点工作。继续推进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优先在试验区部署重大改革任务,发挥其探索创新、示范带动作用。及时总结和推广试点经验。围绕迫切需要推进的重大改革,组织实施一批攻关性试点。鼓励各地因地制宜进行改革试点。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推进改革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发展改革委要采取建立联席会议、专题会议制度等多种形式,加强统筹安排,健全工作机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及时将改革进展情况和重要问题报告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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